投訴主題:中國銀行成都青羊支行首套房住房貸款利率單方面上浮15% | |
投訴目標:中國銀行 | 投 訴 人:吳先生 |
投訴時間:2014-02-18 | 投訴地區(qū):四川省 |
處理結果:http://m.ga682.cn/plus/ts_view.php?aid=122013 |
2011年10月在中國銀行青羊支行辦理首套房住房貸款申請,在中行業(yè)務員誘導下(其解釋為為了節(jié)省時間),我單方在中行空白貸款合同上簽字(此時并未確定貸款利率),業(yè)務員說具體利率待商定。之后,中行在未與我進行協(xié)商情況下,單方將貸款利率上浮15%,并告知我2012年2月開始還款。我要求中行解釋,中行多番抵賴,說和我商定過。但據我個人了解,中行業(yè)務員在多筆業(yè)務中均未和借款人協(xié)商而私自確定利率。由于借款人均已在空白合同上簽字(中行要求的,顯然這是違規(guī)的),利率完全由中行任意確定。 首套房貸款上浮15%很不合理,詢問中行,說是內部規(guī)定,且不提供任何材料,此舉嚴重損害了借款人權益。
【中國質量萬里行聲明】:本欄目下的消費者投訴文章,任何媒體、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(xié)議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(fā)布/發(fā)表。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。對于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紛爭、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,本網不承擔責任。 |